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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规定,乘客应主动让位给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不履行义务,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7月4日《海峡都市报》)
让座是个老话题。“五讲四美”那会儿,让座还不是问题。后来让座的人少了,就贴出了“请您主动让座”,开辟了“老弱病残孕专座”,但结果专座上坐的净是些不懂事的大老爷们儿。再后来又施行物质奖励,结果还不好使,那怎么办?近日,郑州一次偶然的技术失误,给全国人民提供了一个点子——不让座者罚款50元并赶下车。
各位房客们有什么仁见,不妨说说~~
[ 本帖最后由 星吻草 于 2008-7-8 11:2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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