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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香港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记者会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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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记者会发言(全文)
(2005-03-13)

  香港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12日晚在中区政府合署会见记者,以下是曾荫权在记者会上的发言:

  各位:

  董先生在前日,即三月十日,已经宣布了他辞职的决定。今日较早时间,国务院批准了行政长官请辞。董先生的辞职实时生效,国务院已向外公布有关决定。

  我和董先生共事了七年,其它的问责同事和他一起工作的日子也不短。这么多年来,我们认识的董先生没有一刻不是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带着热诚,领导特区政府,关心香港市民的福祉。他尤其关心社会上处境不幸的人。他曾亲身探望过不同的家庭,聆听单亲父母及独居老年人的心声,了解刻苦攻读年青人对未来的期望。以民为本,体恤有困难的人士,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一直都是董先生施政主要目标之一。

  赞扬董对香港贡献

  香港自回归以来遇到不少困难,不过一次又一次我们都闯过了。这固然有赖香港市民的勤奋、忍耐及灵活,但董先生令香港平稳过渡,成功落实史无前例的「一国两制」模式,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推动香港与内地经济上配合,藉此帮助香港转型,他对香港的贡献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辞职时机 君子所为

  到了今天,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同意,香港已重新稳步向前发展。董先生在最困难时坚守岗位,直到香港发展重上轨道,整体社会状况稳定,他才决定辞去职务。这显示出他对国家、对特区负责任的君子所为。我感谢董先生过去七年无怨无私地带领特区政府;感谢他为香港投入的心血;更感谢他对我及其它司局长一直以来的支持及信任。我相信董先生身体虽然疲累,但见到香港渡过了最艰难的时刻,经济开始好转,他应该感到欣慰。我在这里祝福他在离职后生活愉快,将来继续在其它岗位上贡献祖国,贡献香港。

  管治班子 全体留任

  我现在讲一讲董先生离职后的安排。

  首先根据《基本法》第53条的规定,我作为政务司司长会代理行政长官职务。我已经邀请所有行政会议成员留任,直至新的行政长官产生及被任命为止,他们亦已全部答允。所有主要官员亦将会继续紧守岗位。大家亦知道政府一向的运作都是有完善的法律及公务员制度作支持。大家可以放心,政府将会继续保持畅顺及稳定的运作。我们会确保有效施政与政策的延续性;维持良好的治安与社会秩序;并确保市场运作正常,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首要工作 选新特首

  我们现在首要的工作是安排选出新的行政长官。关于选举时间,《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已有很清晰的规定。简单来说,根据条例第10(2)条,如果行政长官职位出缺后的第120天是星期日,我们便在当天举行选举;如果不是星期日,我们便要在紧接第120天后的星期日进行选举。不能早,也不能迟。以今次的情况来说,行政长官的职位是于三月十二日出缺,按法例规定我们将于七月十日进行选举。

  今次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是两年,以填补董先生余下的任期。就这问题,我们知道社会上有不同的意见。律政司司长就此特别与内地专家交换意见,并参考《基本法》草拟的历史。律政司司长认为,《基本法》第53条之下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应是原任行政长官余下的任期。行政会议亦都接受这意见。

  任期填补 余下两年

  详细的论据,我稍后会交由律政司司长解释。到了2007年,我们会按原来的时间表产生第三届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待现时的政制检讨完成后确定。换言之,现时就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的检讨将继续如常进行。我们希望第三届行政长官是可以如期在2007年以一个更具代表性及参与性的办法产生。由于根据《基本法》,任何对于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都要得到行政长官的同意,我们是会先征询新的行政长官的意见才推出《第五号报告书》。如一切顺利,行政长官将于七月产生。由现在到七月,还有一些时间,我们打算延长现时就《第四号报告书》的咨询期至五月底,让社会有更充裕时间,凝聚共识。我们会争取在下半年推出《第五号报告书》,然后在2007年产生第三届行政长官前,完成一切必要的立法工作。

  过渡安排 确保稳定

  大家可以见到我们已经有一套完整的过渡安排。政府是会致力确保香港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稳定。就这一点,我们是责无旁贷。不过,若果没有立法会,没有社会各界人士,没有普罗大众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只会事倍功半。所以除了向公众解释外,我们会争取尽快向立法会解释有关安排。就此,我多谢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在下星期二举行特别会议,邀请我出席解释。我是会应邀出席。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以积极态度面对转变,团结一致,珍惜我们现在的经济复苏,共同维护香港的稳定发展。

  多谢各位。
发表于 2005-3-13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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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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