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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应届毕业生办理广州市户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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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人才市场入户广州办理程序
广东省人才市场是广东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本局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各类人才服务”的宗旨,面向全国,服务全省。广东省人才市场全体工作人员,本着“科学规范、务实高效、服务周到”的精神,竭力为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联系办理有关业务。
接收应届、暂缓就业毕业生须知
一、接收条件:
1、本科毕业,国家统分生,具有学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具有硕士学位;
二、接收材料:
1、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1、申办人提供上述材料,我局批复后,申办人送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毕业后,持学校开出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落户证明、两张小一寸照片到中心报到;并同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交纳三年人事代理费(服务五年);需换领身份证,则交20元工本费和四张身份证专用相;
3、我局好《广州市区户口指标卡》后通知申办人携带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到市公安局对外**中心(西湖路88号,北京路和广百附近)审核学历及盖章;将办好的材料送回我局。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20-31719390   手机:13078853322
       QQ:258528238    E-mail:258528238@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路47号之二蓝天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市场先烈中办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市场
详情:http://ruhugz.blog.163.com/
备注:来访或面谈请预约,多谢配合!
 楼主| 发表于 2009-6-17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广州市政策上规定符合入户的条件是:

1、35 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含本科);

2、本科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符合条件者,我司可直接申请入户广州,解决户籍档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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