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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9-2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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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GG换工作了,户口要从原单位迁出了。。
新单位有集体户口,但不接收编制外的员工的户口。。
然后就想把户口挂到亲戚家去,但是,亲戚户口所在地却说不接收单位有集体户口的人的落户。。
也就是说,新单位不接收他的户口,其他户口也不能接受他的户口。。问过越秀区、海珠区的,都是一样的答案。。
似乎唯一的办法就是挂人才市场了,但是人才市场说一旦结婚就要在十几天内迁走户口,否则就打回原籍。。
说什么自己有房产就可以了。。我们刚毕业的人,哪来房产。。
该死的政策,摆明了不让人结婚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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