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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一个支离破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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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的他,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就是那种在家不分白天黑夜工作的人,他选择了留一个人租房子住,是的,一个人,朋友们是这样对我说的。
      他的家很象他的家,因为他父亲是位室内设计师,他胜于“蓝”,那个100平方的房子是他的创作之一,“一个示范单位”他说,在我踏进他家门的那一刻。
      后来一切顺理成章,我以工作的需要,告诉妈妈,工作忙,我要搬到公司的宿舍去。在我离开家的时候,我终于明白张小娴为什么说,女人只有当她深爱着另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才会感到对不起她的家人。她在家是个宝贝女,不用干家务,却心甘情愿为自己深爱的男人洗衣服;她欺骗家人,是为了他。我又沉醉在自己的爱情里了。
       重逢是件始料未及的事,我尽情地享受和他的每一天,心里却总有个声音在提醒我,有些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们这次连提起的勇气都没有。两个人都小心翼翼的。于是,我们过得很开心。我们的同居日子象老土的爱情小说那样。
   书上说过,赌场上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给自己定一个数额,如果他输得超过这个限额,他就会退出赌场,另一种人就是输了却不会回头,直到输得一无所有,甚至,赔上了性命。我就是第二种赌徒,明知自己会输掉一切却不愿离开赌场。只是,我的赌注越下越大。
      他妈那天下午突如其来的出现,是很母亲般地拎着汤来。刚好我在洗澡,他告诉我他妈来了,就在门口,“哦,我知道了,我还在泡澡,不会那么快出来的。”我很平静的,看着镜子里的我,轻轻说到。
他母亲并没有逗留太久,短短的十五分钟却象一个世纪那样漫长,我安静地在浴室里,自觉地没有弄出任何声音。没有任何水流声,除了眼泪之外。很安静的在哭。
      我听到门关上的声音,他也不在,去送他母亲下楼了。
我从浴室里出来,看到所有属于我的东西不在了,就好象它们从来没有出现在这个房子一样,我下班换下的衣服躲在了床单下,我的手提袋在门后,那双在门口的高跟鞋他居然没有忘记,被他藏到了哪里我也不知道,最后我放弃了寻找,拉开衣柜,它却掉了出来。在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是好笑还是悲伤。
      我没有哭,这是我唯一肯定的。
                                                                       TO BE CONTINUE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12 22:53:22编辑过]

发表于 2003-11-10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哦~~~
支持楼主
感觉有点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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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她的故事和我的经历有点象,只是我不喜欢她的结局而已,所以写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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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0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如果是那个女的
也许我会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大哭一场
然后忘记那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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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可以谁都会选择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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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11-1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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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你的结局会是什么呢?真的容易忘记吗?我也是第二种赌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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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0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支离破碎的故事,一个支离破碎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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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11-10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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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2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拾了一下东西和自己的心情,我开了电视,然后将汤倒进容器里,放在微波炉里,然后把自己放在厨房里。象往常一样,我听着电视在厨房“工作”。电视里播的是周星驰的旧片《大内密探零零发》,周星驰在外面“滚红滚绿”回来后,情人在妻子(刘嘉玲饰)生辰那天闯来,在激烈的争执过后,周星驰执意带着情人离开,在踏出家门那一刻,刘嘉玲笑着,尽管是强颜,温柔地对丈夫说,你饿不饿?我煮面给你吃……,而我此时就端坐在餐桌前,看着周星驰离开,且不说结局如何,且不论男人的选择,能在这种情况下问丈夫“饿不饿”的女人应该是深爱着她的男人的了。
       那我呢?在这种情况下安安心心地为他做饭,等着他回来,我应该也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了。这些我一直都知道,只是,他知道吗?我不知道。
他回来了,一脸歉意。
       “开饭了。”我笑着说,却不是强颜。
                                                                             TO BE CONTIU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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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2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饭了。”我笑着说,却不是强颜。

我上面的说错了,原来楼主是死心塌地爱那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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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一个人可以是很痛苦的,,我想应该懂得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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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2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知秋一叶在2003-11-12 3:00:23的发言:
爱一个人可以是很痛苦的,,我想应该懂得放手吧!!

是啊,我也是在等自己愿意放手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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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11-1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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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3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放弃也是一种美
可是却会发现,当你放弃一样东西的时候好像也在放弃另外一些自己坚持了很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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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4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的是,我好象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晚饭后他开始继续在他的NOTEBOOK上工作,我摆弄自己的东西。
     “明天我要去A市,去总部开会。”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他的手指停在键盘上,“什么时候回来?”
“      大概要两天吧。”
“       哦,那你自己小心点。”手指又开始游走。
       出差不是第一次,我也习惯了这种日子。

四月雪
   
       在候车室居然碰到了以前的大学同学-林,和他的女朋友。他告诉我想回家里看看,顺便也把女朋友带上。我微笑的向他们道别。大学时代林送的玫瑰象渗了水的绸布,慢慢地出现在我的回忆里。
          拒绝了林的玫瑰,现在看着他带着女朋友回家去,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放弃了些什么,正在胡思乱想时,手机响了。是公司打来的。
       我第一次感到车站到家的路程是那么远,林和他女朋友的幸福刺激了我,原来有家人的承认,幸福是可以满到溢出来的,the happiness of the cup is split.英语是这样说的。我迫不及待想看到他,尽管我离开他只是几个小时的距离。
       开了门,很安静,他应该不是在工作,我轻轻地进了去,没有灯,IBM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有点刺眼。他躺在沙发上,好象睡了,SOHO一族就是有这种好处,累了想睡就睡。我拿来一张薄被,给他盖上,他的NOTEBOOK自然是不去理会,也没有想到要帮他关上。可是我的目光停了下来,NOTEBOOK上是他的邮箱,邮箱有他的信,这些平时是我的禁区。
       鼠标很听话地帮我打开一封又一封信,只是我不听话了。管不了了,因为我看到一个个令我害怕的名字,FEMALE。
       什么都没有看到,却被他看到我什么都没看到。我犯了他的禁忌,短信EMAIL一个都不能看。

                                                                TO  BE  CONTIUNE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13 23:34: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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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11-14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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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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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5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什么都没有说,倒是我,一边解释我什么都没有看到,却一边想知道E-MAIL的内容,
      “如果没有问题,为什么我不能看?”
         “没什么,”他淡淡地说,“只是不想让你看。”然后很麻利地将NOTEBOOK拿进了房间。
     “真的不可以看吗?”我拿起了门口尚未收好的行李,问到。
      他看了我一眼,“不可以。”
         就这样,我离开了他几个小时,然后回到家,见了他几个分钟,现在我站在了楼下。在转身时明显听到了他的叫声,我用跑的来摆脱他的声音。只是声音,我很失望。
      凌晨一点,我敲开了好友的门。将手机的电池随手仍在了客厅的一角。



       好友绻缩在沙发的一角听我讲我和他的故事,支离破碎的,就想液体一样,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泪流下,其实一直都知道他的禁忌,但却再一次证实了有些东西我始终是走不进去,包括他的世界和他的家庭。
         也许是处于这样一个烟雾缭绕的客厅,我蜷缩在沙发的另一角,好友的圣罗兰(一个女士香烟的牌子)刺激着我的泪腺,她老练的弹了弹烟灰,把玩着一个精制名贵的烟灰盅,
      “你在我这不会呆地多久,你离不开他。”
       我下意识的反问,“你怎么知道?”
       “男人就象香烟,你抽的时间越久,你就越难戒掉,相反,你会上瘾,明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却舍不得。继续,伤身,放弃,伤心。”
        好友的声音有些空洞,似乎说的没心没肺不疼不痒的。却在这不大的房子里掷地有声。
       喝完了桌上的啤酒,我拒绝思考,“我睡了。”
       QQ隐身,手机没电,我很高兴他找我不到,却在网上跟踪他的脚步。
他有找我吗?这是我最想知道的问题。
       答案却在我失踪的第三天自动揭晓。他找了几乎能够找的朋友,就这样出现在好友的家门口。
       男人如烟,我跟着我的烟回家。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能够把这长达六年的烟瘾戒掉,他也是。
         “听过《烟》这首歌吗?”好友在送我出来的时候说,我是带着一身的圣罗兰的味道回家的。
      “你抽烟?”他很是惊奇。
“      是啊,我抽你这个牌子的香烟。”
       他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也许,只有我的好友会知道。
        我继续自己以前沉醉在“烟”里的日子,喜欢上《烟》这首歌。
        “对我也不好,我知道我知道我戒不掉……”
JOY:
      《烟》——开曲的男人声音像极了《恨夜长》里边的男声。没有爱到心惊胆战,却爱得心烦意乱。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是却舍不得。爱情就像毒品,吸食了,就戒不掉了,又岂是香烟所能具有的魔力?曲终了,那个男人在两耳旁不停地说着什么,仿似北京话里的脏话“2X”……
  是吗?不是吗?
  《北京故事》中的两个人都把对方认为是毒品,你何尝不是我的毒品?Fall Deep into You.只要每天能跟你在一起安安静静呆着,看着你,我就满足了,没有过多的要求。
  Only the one that hurts you, can make you feel better.
  Only the one inflicts the pain, can take it away.

   这是在他的NOTEBOOK上唯一一封我能看的E-MAI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15 0:08: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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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如烟,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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