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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新民主主义前进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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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浙江蓝汛 于 2011-3-28 15:51 编辑

三、历史真相的掩盖及其由来

综上所述,现实生活中的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过是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过程遭到人为篡改所产生的一个变种;那就是说,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人类历史上确曾透出过一线希望,只是又旋即被变质的物质资本所有者彻底扑灭了。但是,这个历史过程却无疑从反面证明,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仅应该,而且还是可能的;只不过要让它成为现实,还有待人类对所谓“永恒的自然规律”[294]进一步地觉悟和驾驭。

当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并不认为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只是一个变种,更不知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可拥有另一种生产关系及其可能性;因为它并不承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有什么瓜葛,并从而切断了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致使其改变性质的那些因素之间的牵连。诚然,马克思也曾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282]和“劳动者的奴役状态是产生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发展过程的起点。这一发展过程就是这种奴役状态的形式变换,就是封建剥削变成资本主义剥削。”[295]但是,他却没能看出正是这些社会历史的因素让新生产关系改变了性质,反而把它们看作是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按照小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律,并从“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86]中产生出来的历史起点,即“商品市场的这种两极分化,造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296]为此,马克思还有意淡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要是从在当时占据着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大农业”[297]中产生出来的历史事实,反而把它的“历史起源”[86]同更多地依存于小商品经济的“小农业”[297]、“小生产”[227]中的“自由私有者”[227]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对于既对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过程一锤定音,又能证明它改变过性质的超经济强制,马克思则认为,它不过是促使这种生产关系的建立过程变得简捷而明快的一种辅助手段,即“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76]

那么,为什么马克思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进而,这些结论又到底错在什么地方了呢?

恩格斯曾经讲过一句十分精辟的至理名言:“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298]本文则进而认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从属于社会发展史,并揭示其经济规律的科学。因为显然,假使我们不想陷入形而上学的话,那就必须承认前者的研究对象正是后者每个横截面上的人类经济生活;因此,这种研究本身亦必须首先抓住社会发展史中最为根本的主题,并使得其全部结论都符合后者的基本原理才行。本文之所以要首先提出自发经济论,就是为了让本门政治经济学的立场、目的、方法和手段都统一于一点,即“论从史出”;所以,它才有可能提出新的价值论、资本论和原始积累理论,直至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来面目及其变态形式与成因。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却是先把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为既成事实接受下来,再对它进行研究的;同时它的目的,又是为了通过这种研究而为世界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提供一部“工人阶级的圣经”[299]。于是乎,一种错误的,即“基于结果的逻辑推理”的研究方法便也就此形成了,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300]接着,马克思又确立了他的理论范式即“商品经济论”和“商品价值论”[301],亦如他本人所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251]

然而,所谓商品经济论顾名思义,却是一种以商品经济为线索,并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看作仅同小商品经济一脉相承的事物来进行研究的理论;而这也就决定了,它不仅无法揭示前者独立的历史成因,还反而难免抓住两者中都存在的“商品和货币”[251]而把它们貌似合理地嫁接在一起。同时,商品价值论又是一种服从和服务于商品经济论的价值理论,其基本特征一是只承认商品价值范畴,即如恩格斯所说:“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302]二是仅仅从价值现象出发来研究价值;而这就又决定了,它一方面必然会排除资本价值范畴及其独立品质,并把资本价值看作是商品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自然延伸,另一方面则难免会提出劳动价值论,并就此把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彻底地对立起来。所以说,正是在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下,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与之相伴的商品经济得以产生的全部要领,即人类用全面自发经济统筹其两大主题的历史必然性,生产要素所有权分立、使用权结合的历史必要性,和资本价值的对等给赋等等,便统统被掩盖起来了;既然如此,那么这门政治经济学便不得不一方面只有从两种商品经济的共性因素出发去揣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商品经济的来历,并就此排除了它们同封建经济结构之间的传承关系,另一方面则否定了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只是一种变态形式,还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实际上,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就是以其商品经济论为基础的,即认为“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258]“货币转化为资本”[258],“商品流通的这个最后产物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258]“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来加以说明,因此等价物的交换应该是起点。”[303]最早的货币资本就是中世纪已经留下的两种不同形式的资本,即“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资本”[304]。“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区别,首先只是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257]前者是“为买而卖”[257]、后者是“为卖而买”[257]。固然,“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绝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305]“货币所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277]“劳动力的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叫劳动力的卖者劳动。”[44]“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279]“这样,劳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一个超额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的产品形成要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306]因此,“资本的实质并不在于积累起来的劳动是替活劳动充当进行新生产的手段。它的实质在于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自己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307]简言之:“资本是死劳动”[238];但死劳动却统治活劳动。

由此可见,马克思已经认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天生就不可能成为一种两类资本所有者间有偿合作、平等互利的对等合约,而是只能以劳资间的“阶级对立”[297]为基础,即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占有价值和资本对劳动的奴役;所以说,把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看作是以“等价物的交换”为“起点”所形成的一种事物,实际上就是认为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只能是一种商品所有权和商品本身,而注定不能成为劳动者的劳动资本所有权的前置形式。不但如此,从这种观点出发还势必得出一个错误结论,即把资本主义剥削也当成商品价换关系的直接产物,而且是必然和难免的,甚至是“永恒的自然规律和理性规律”[308]的一部分,并反而替超经济强制开脱了罪责;因为正是出于对马克思不二法门的信服,就连恩格斯也承认:“暴力仅仅保护剥削,但是并不引起剥削;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才是他受剥削的基础,这种关系是通过纯经济的途径而绝不是通过暴力的途径产生的。”[309]然而,所谓“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不正是原始积累过程中超经济强制的产物吗?所以说,所谓“暴力仅仅保护剥削,但是并不引起剥削”的观点是违背历史事实的。

继资本理论之后,马克思又提出了原始积累理论,即认为“创造资本关系的过程,只能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成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因此,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310]据此可知在他看来,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立也就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因此,这种分离便只能发生在自己拥有生产资料的小生产者身上,即“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而对于这种分离的必然性,他则解释道:“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227]但是,“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要使它永远存在下去,那就像贝魁尔公正地指出的那样,等于‘下令实行普遍的中庸’。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造成了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从这时起,社会内部感到受它束缚的力量和激情,就活动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要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它的消灭,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人民群众遭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形成资本的前史……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311]

最终,被恩格斯引用过的马克思的结论就是:“商品生产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就转变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在这个阶段上‘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基础的占有规律或私有权规律,通过它本身的、内在的、不可避免的辩证法转变为自己的对立物:表现为最初行为的等价交换,已经变得仅仅在外表上是交换……最初,在我们看来,所有权似乎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现在〈据马克思分析的结果〉,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的权利,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312]在此基础上,恩格斯还对马克思这个结论,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是来自“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313],作了更加绝对化的阐述,并俨然把它概括成了一个历史定律:“即使假定一切私有财产起初都基于占有者自己的劳动,而且在往后的全部进程中,都只是相等的价值和相等的价值进行交换,那么,在生产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中也必然要产生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出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被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所垄断,而另一个构成人口绝大多数的阶级被降低到无产者的地位,出现狂热生产和商业危机的周期交替,出现整个现在的生产无政府状态。”[314]但是,劳动力所有权的独立存在不是恰恰表明,它本身就是一种“劳动条件的所有权”,而所谓“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其实也就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两种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彼此分立吗?既然如此,又凭什么把这种为全面自发经济所必需的生产要素所有权分立,片面而狭隘地理解为劳动者和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且还“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呢?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所以会把主要发生在封建生产关系内部的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立曲解为只有在在自由私有者中才能发生的“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296],就是因为它实在看不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商品经济本来的原始动因和逻辑起点;因此,假如它不再把这种经济结构的来历同小商品经济的两极分化即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紧密联系在一起,直至证明它不过是小商品经济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的话,就再也无法对它的历史起源和形成机理作出符合经济学基本原理的解释,即找到其纯粹经济学的原因了。但是这样做的客观效果却是适得其反,即反而把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真实来历严严实实地密封起来,并反而把后者的变态形式当成其本来面目了;由此可见,曲解生产要素所有权分立的要害,就是抹杀了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只是一个变种,并否定了资本主义经济结构本该具有的生产关系及其历史可能性。
发表于 2011-4-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O(∩_∩)O谢谢分享了,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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