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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将曝集体自杀惊天血案【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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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南昌将曝集体自杀血案,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被江西省高院郭兵副院长打击报复,徇私枉法,伪造假借条批示判决、强制执行6700万元被诉讼诈骗人非法占有。公司股东及员工群情激愤用集体自杀方式控诉郭兵犯下的罪行。为什么该公司直指郭兵副院长?证据和事实在哪里?据投诉资料显示,数起执行案为何不敢阳光公开执行这其中的奥妙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该企业的投诉和现状足以说明司法是否公正、公平?
郭兵是个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在江西省他利用自己的权力、钱多、势大,构筑了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在江西法院他说了算,无法无天,无人敢查处他。
我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群情激愤,对于郭兵及其“利益团伙”掠夺我公司资产已无法克制情绪,已到了生死存亡的境地,为了企业数百名职工的生存,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部分股东和遭其迫害的人员,也准备终结自己的生命,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测查“利益团伙”的违法犯罪行径。要不然我们对未来的生活与人生也将无意义

回顾过去,我公司在98年经市政府招商引资,鼓励我公司在南昌市站前路19号建设江西标志性建筑,“国恩大酒店”,现价值七亿余元,(曾荣获优秀大酒店,被省人民政府和部门嘉奖为江西新风貌和谐大酒店)。现在被郭兵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公开对抗法律,恶意制造假案,制造假欠条,违法以超百倍标的查封我公司房产,导致公司七亿元资产被他掠夺的得所剩无几。无奈之下我公司全体员工和股东用性命作保证,真实举报郭兵只手遮天,凌驾党和国家法律之上,目无一切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残害我公司的种种罪行。



第一件案件  由郭兵精心策划、制造的一起假执行案,给我公司造成亿元损失(详情点击网文:郭兵与章主恩)
郭兵原是江西警校的中专生,后混入法院部门,他从2003年从吉安法院调到省高院当到副院长,分管执行局,上任后,他想到的是如何捞取钱财,毫无法律依据就将我公司国恩大酒店0层和1—2层房产证办给了他人,使我国恩大酒店成了空中楼阁,无法经营,给我公司造成房产损失和经营损失上亿元。关于国恩大酒店0层和1—2层属我公司的房产,我公司拥有以下铁的证据:
1、        我公司与南昌百货总公司在2001年2月17日签订了购买该三层楼的补充协议(由于百货总公司隐瞒真相、欺诈我公司,被两家法院查封)
2、        江西省高院通过半年多时间与多家单位协调下拍卖土地变现还债并发了(2001)赣执字第39—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了三层楼归我公司所有,我公司替百货公司还清了1392万元的债务。
3、        我公司正因为在省高院的协调下,买下了该块土地并付了土地款,所以我公司取得了该大厦房产的“五证”。
4、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研究中心的《法律意见书》,五位中国法律专家签名,明确认定0层和1—2属我公司所有。任何单位都无权将我公司房产办给其它人。
5、        江西省人大赣人法函[2006]34号和赣人法函[2006]15号和江西省高院的监督意见书都明确指出,法院违法办案,要依法纠正。
6、        检察院也下达了检察意见书,明确指出了法院违法办案,要立即纠正。
7、         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规划局、设计院、南昌市房管局都明确出具证明,证明有0层的存在,属我公司房产。
8、        在2007年8月7日,省高院也下发(2007)赣执监字第七号《监察意见书》,明确指出了井冈山法院违法办案,纠正了郭兵的违法行为,万万没想到的是,事隔一年后,郭兵指使井冈山法院在房管局坚决不同意办证的情况下,查封房管局的帐户,罚款30万元,带着手铐逼迫房管局一打字员打一份假房产证,不打就抓人,在一小时内办走了我公司0层和1—2层房产证(没有五证登记、没有买卖档案、没有图纸丈量)掠夺走了我公司8900㎡的房产。就这样郭兵还不知足,又指使持有假房产证的人到法院起诉我公司要付3000万元的租金,郭兵亲自下判决书,现在又查封了我公司几亿元的房产,正准备拍卖我公司所有房产。
    郭兵和井冈山法院郭泽庆(俩人是警校的同学)为了私利将公、检、法、人大等多家上级监督主管部门的意见统统踩在脚下,要钱不要命,公开对抗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于执行法的规定“不能以执代审,不能下达实体裁定,不能侵害案外人的利益(我公司是案外人)”,郭兵为什么这样做,违法办案背后的腐败,郭兵等一伙利益集团,侵吞了国家银行2亿多元的资金,(打包卖包,免除债务)又大有吃掉我国恩大酒店的势头,其实郭兵指使井冈山法院执行的这起案子是郭兵制造的假执行案。(详情另见网文:郭兵公开举报信)。
第二件案子  由郭兵精心策划,以逼迫南昌市工商银行起诉,给我公司造成亿万损失。
我公司因为国恩大酒店装修,南昌市工商银行主动找我公司贷款,贷款金额为4800万,期限为三年,同时也签了售房按揭贷款协议。我公司提前二年还了贰仟多万元。郭兵找到省工商银行的副行长和站前路支行的袁经文行长,曾科长吃饭,并拍桌子要求袁经文提前起诉我公司终止贷款、停止按揭。袁经文行长坚决不同意并说该公司信益很好,没理由起诉。郭兵就威胁省工行领导,如果不听他的,工商银行所有的债务我都不办(曾科长告诉我们的),一个月后,袁经文被调走,并立即停止了我公司售房按揭贷款。2007年我公司销售了四仟多万元房产,突然被工行停止按揭贷款(本来可以提前还清工行贷款),逼得我公司将买房产的款全部退回并引来官司(工行袁经文为此事愤然辞职,离开工商银行),郭兵并向所有银行打招呼,不准给我公司贷款和售房按揭,害得我公司精装的房产卖不成,断我公司资金链,工商银行在郭兵的指使下,起诉了我公司,郭兵寻找一个能听他的话,能违法逼害我公司的法院办,所有的法院都不肯办,他就交给东湖区法院的红谷滩法庭来办(该法庭只能办理30—50万元的案子,属超标的地办案),红谷滩法庭在郭兵的指使下,将我公司国恩大厦全部查封,就连已经卖出的房子都查封了,使得我公司不能给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引来官司,我公司欠工行贰仟多万元,抵押物就有1.3亿元,(我公司已经还了贰仟多万元,银行都不肯将已还款的抵押解除),法院又查封了我公司5亿元的资产,我公司指责红谷滩法庭属违法行为,要求解封,并提出红谷滩法庭是属超标的受理,要求移交其它法院办理,但都得不到采纳,红谷滩法庭法官说:我们也是听领导郭兵的,红谷滩法庭经办法官邬钢也觉得违法,就找到我公司保安经理说:你公司给我60万元,先给20万元,我马上解除属超标的部份房产,解封后再付另外40万元,我公司只好叫吴衷玮分三次给了他20万元,给他钱时的全过程都录音、录像,当我们被逼给钱后,(如有关部门查处此案,我们可以提供),邬钢又说郭兵不准解封,我也没办法,接着郭兵又下指令拍卖我国恩大酒店客房,全过程都是暗箱违法操作,拍卖的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分两个人参与围卖,宾馆客房竟然按住宅房廉价拍卖,本应价格在10000多元/平方米的房产,只按2000多元/平方米卖出,卖出的钱也不付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反而又要罚我公司1100万元款,拍卖暗箱操作全过程我们都有录音录像,参与拍卖的两家公司其实是一个老板,拍卖后在一起欢庆喝酒欢呼胜利成功,并始终在一起

事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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