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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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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gatexie 于 2006-4-29 01:35 发表
# G# j9 I' m, f5 g4 C. k/ K什么叫学生是弱势一方就应该多加照顾?签约之前就不能想清楚吗?选择不毁约不是为了什么顾全大局,而是对你自己信誉的尊重。楼主吃了这点点苦,希望能明白其中道理。 2 H& y; o/ C. v' 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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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学期十一月份签的,具体是哪家公司我也就不言明,那家公司可能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还算可以,所以当时也就签了.毕竟也希望工作早点定下来,心里不会慌,再说,如果不签的话谁又能保证之后一定就可以找到好一点的公司呢?我觉得这其中的矛盾也是需要用人单位与学生相互来体谅的.信誉固然重要,但学生毕竟是学生,我觉得其根本利益还是需要受到保护的.我记得当初学院就业启动大会上时,就业指导中心的主任也有在鼓励我们能在下学期继续找更好的工作.这点我当初也记得比较清楚.5 ]7 L/ }8 m- P; H2 }+ N1 [
题外话,究竟找到的是不是更适合自己的工作,也就不得而知,这点我想很多同学都应该能清楚.现在也只是摸着石头过河.但坚持的也只能是现在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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