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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中旬,老爸往我的帐号里打了5000元人民币,本来我打算用来还了信用卡剩下的钱用来解决温饱问题的,但是当时银行的操作员出错了,当时银行承认是他们出错了,而当时那笔钱已经被人取走了,但当时他们答复了一个星期把钱追回来后把钱还回来的,当时老爸又往我中行的帐户里打了几百元让我顶几天的,但是如今一个星期过去了,老爸却因为意外受了伤而对那笔钱已经无能为力,而最近的帐单显示我手头上的钱不足以还信用卡,而月底我的信用卡就到期了,这几天我去哪里弄那么多钱去还信用卡,大家都知道,要是信用卡不按时还的话对于以后的个人贷款与银行信用都有很大的影响,于是乎,因为广东发展银行的原因直接导致我的个人信用危机!
个人提出以下质疑,第一,既然银行已经承认是他们出错为什么当时不把钱打回来,因为钱无论怎么说都是我和老爸所有,我们支付了手续费他们应当要保证我们的资金安全,说真的,又有谁有那么大能力白白拿银行的钱!第二,为什么银行的错误造成的我个人损失要由我的信用来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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