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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禁止移动终端和应用上使用谷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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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6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网络出现传言称“工信部禁止移动终端和应用上使用谷歌标志”。工信部新闻发言人王立健明确对《新京报》回复称,没有听说工信部哪个处曾下达过该通知。

前天晚上起,一则“通知”的内容在推特和微博等渠道流传。记者调查发现,该通知最早出自深圳市国证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该网站称,接到CTA进网实验室通知,工信部已对“Google”使用有新通知,2012年5月3日执行移动终端产品出厂不允许有Google字样及相关应用。

根据原信息产业部(现工信部)制定的《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手机等终端设备的进网认证测试即为CTA测试。如该测试未进行或未通过,终端产品将不被允许在中国大陆销售。

如果确实存在这一通知,则市场上所有使用安卓操作系统的手机都将存在销售资质问题,因为由Google推出的这一操作系统中集成了大量Google应用,如地图、搜索、Gmail邮箱、通讯录同步等常用功能;三星Galaxy系列手机则在外壳上标明了Google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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