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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一男子“娶”15岁长女为妻被判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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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拿大育空地区一名男子借口上帝准许他以正值豆蔻年华的大女儿为妻,被控乱伦和强行禁锢等多项罪名成立,被地区法院判刑8年有期徒刑。
  法院还将其身分列入性罪犯名册中,刑满后20年内需受到监管,同时禁止他接触妻女和亲属。
  案情透露,该名45岁男子在2007年声称要“让家人远离城市的坏影响”,带着妻子和3名女儿,移居到距离最近社区150公里一个荒芜丛林中,并阻止孩子上学,只在家中传授以基督教原教旨主义为基础的有限知识。不久后,他宣称上帝准许他迎娶当时15岁大的长女为新任妻子,其后在带她“度蜜月”时又指天使承认二人的关系,更毫不忌违地向两名较年幼的女儿洗脑,经常讲述与大女儿的性行为经过,使她们视之为正常情况。
  此外,被告又被指不断虐待大女儿,如用手铐把仅穿着汗衫短裤的她,扣在蚊虫滋生的地方,以惩罚她生出“Y·D的思想”,又曾用木板猛击她的手腕,使她几乎骨折。被告更拍下女儿大量淫秽照片,声称这是一段“恩爱关系”的凭证。直至2010年,被告以原配妻子“Y·D和高傲”为理由将其逐出家门,妻子遂报警揭发事件。

  此间星岛日报引述法官的话称,被告管教模式严苛,务求对家中女性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又称他懂得以“专横行为、精神虐待和宗教鬼话”欺骗家人,令她们不敢揭发其暴行。法官还称,难以想像竟然有父亲会以这样可怕的方式,破坏与孩子间的信任,重申父母应是孩子的“安全灯塔”,保护儿女是他们最重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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