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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4-2-28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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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报名
1.需重修学生在本周内向所在学院申请,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重修。
2.各学院按照“学生重修登记表”的项目予以登记,整理后于第三周一(3月1日)交教学行政科或基础教学科。
重修缴费
1.收费标准:03-04学年度上学期及以后开设的课程重修按80元/学分;在这以前的课程重修按40元/学分;补考或考试成绩合格再重修者,按80元/学分收费。
2.重修费具体交费时间待与财务处商定后,另行通知。不缴重修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重修。
这是大四的重修通知,要消灭补考记录就得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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