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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另一种鸦片(转摘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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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另一种鸦片
  在电影《霸王别姬》里,段小楼揭批程蝶衣的“反动罪行”时说到:“他还抽大烟,抽光了多少劳动人民的血和汗!”。这里说的大烟,就是鸦片,一种据说造成了中国近代史上一切苦难根源的万恶之物。解放前戏曲艺人嗜爱鸦片,这不是什么秘密。放眼望去,梨园行里要找到几个完全和鸦片绝缘的人物,倒比找上几个大烟鬼更难。别的不说,须生界的大宗师余叔岩,就是不可一日无烟的瘾君子。他多于入夜时分起床,在榻前享用多时的福寿膏,待神清气爽,飘然欲仙后,就着闭剥微燃的烟灯余晕和一室的香甜开始给学生说戏──李少春,孟小冬都在榻前服侍着,无比虔诚。这样,在棉花胡同的凌晨时分,当别人家都在酣然入梦的时候,他家的大院里却传出深幽的胡琴声,倒也别具一番森严的古韵。据说,孟小冬的《搜孤救孤》,《捉放曹》,李少春文武昆乱不档的根基,就是这么给熏出来的。不过这古韵必须以深宅大院为前提,要是放在今天现代化的社区,估计要被邻居投诉了吧。
  段小楼说程蝶衣“抽光了多少劳动人民的血和汗”,这句话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其理解。其一,鸦片是旧时代腐朽的象征,和我们欣欣向荣,朝气蓬勃的新时代格格不入;其二,鸦片的价格不菲,腐朽的剥削阶级把劳动人民的血汗钱花在这么个东西上,是双重的罪恶。如果我的臆断不错的话,那么合理的逻辑就该是:艺人们应当把平日勤俭劳动所得一切,无偿捐献给国家,以为支持民族解放运动和社会主义事业所用;当然,这样做是不是可以赎清他们的罪恶,是另外一回事。不管怎么说,鸦片等同于腐朽剥削阶级的罪证,这一点是合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历史观的。
  据我所知,按照这个标准,在当时的社会形态下我国的剥削阶级的数量未免太多了一点,这同我国当时刚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现实不符。艺人们的收入自然是比一般老百姓高,但艺人们讨生活的代价和他们的社会地位,不消说大家也清楚的很。何况,不要说是艺人,就是在我老家这种小码头,“奢侈品”鸦片亦已进入了我爷爷这样的寻常百姓家──而他不过是开了两间瓷器店的所谓“老板”。在当时,我们家对于鸦片的消费量大约是每个礼拜一块──我不知道这一块是个什么数量概念。每个礼拜我的伯父都会被差往──通常是中药店,在那里丢上一个银元,然后换回一块沉甸甸的,乌黑透亮,散发着一股奇怪的香气的膏药来。
  我没有亲眼见过鸦片,更未目睹吸食鸦片烟的场景──是快乐呢,还是迷幻;鸦片在家里据说一般总是为我的祖母所享用,为的是祛除病痛。我知道还有一种黑色的膏药可以祛风活络止痛,那就是狗皮膏药;所以一直以来在我的印象之中,鸦片就是个和狗皮膏药差不多的东西。
  然而鸦片到底不是狗皮膏药,因为鸦片会上瘾,上瘾后会给身体带来极大的副作用。鸦片最终没能够使我的祖母的身体好转起来,听长辈说起后来没有鸦片的日子里她所受的病痛,我一点也不怀疑,对于减轻她老人家的痛苦来说,这罪恶之物不是个坏东西。
  即使鲁迅在《拿来主义》一文里,还是把鸦片作为“精华和糟粕并存”的事物来看待,那大概是因为旧中国的医学太不发达;现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医院里都有了吗啡和杜冷丁,尽管不是一般人可以享用,至少避免了浪费劳动人民的血和汗。说起鸦片,我们知道它最显著的功效是,在使用后的一小段时间里,产生超乎寻常经验的幻觉和快感;我们并且还知道,这是一种植物性神经的紊乱所致。我没有“亲历”过鸦片,这实在是一种极大的幸福;但是生活在现实中,我仍然能够想象鸦片,因为我至少能够知道紊乱是怎么一回事,由于我是个平庸时代的凡夫俗子,我可以想象到对超乎寻常经验的快感和幻觉的渴望。
  本文的目的不是要谈鸦片,而是要谈谈由于紊乱导致的幻觉和快感。在我看来鸦片固然是一种罪恶,其威力尚远不如一种自发的紊乱;鸦片至少需要钱来购买,这就等于给消费者增加了一道预算约束曲线,而有一种神经紊乱是不需要任何金钱代价的,廉价且质优──这是另一种鸦片,其对快感的满足和幻觉的强烈远胜于有形的鸦片。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人生了病,我们大概会建议他去医院,交给医生作详细的诊断,然后对症下药。前些年有些人跑出来说,生了病不用打针吃药看医生,只需要念念经书即可。看医生只能头痛医头,亡羊补牢,仍是形而下下之策,但念经书可以包治百病,并且升华人们的精神境界,达到真正的天人合一,何乐而不为?按照我这个俗人的理解,念经治病的机理大概是这样的:首先,你要摒弃那种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立个体的机械原子主义的观点,因为宇宙万物是一个整体;其次,有一个绝对值至上的力量在通过神秘的媒介调控着一切事物,也包括你;再次,你之所以生病是因为打破了这种绝对力量调控下的和谐,或者说是一种罪恶所致;最后,要治好你的病,只需要通过对这种力量保持绝对的虔诚,恢复到原先的和谐状态,你的病自然也就好了。这是一个万能公式,而且经过实证分析,据说屡试不爽。但是天不遂愿,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种力量今天已经没什么人相信了;信仰即力量,它的理念也好像不灵了。
  如果我说,在念经治病这个主张里包含着某种崇高的理念,大概没有什么人会同意。但是在知识界,类似的主张经某些思想领袖人物一说,立刻就能成为很多人的共识;所谓的理念就变成了武器,而且俨然具有精神原子弹的威力。晚生是个学人,就自己熟悉的例子说,中国的大学发展到今天,在学术贡献和对人的培育上已经远远落后于世界,这不是什么国家秘密。身为大学教授的,看不懂国外期刊上的文章可谓常情,本人碰到过有些经济学教授,连基本的英语都不会说,并不妨碍人家当博士生导师。更不用说什么学术腐败,号称学术良心的大学者整页整页地抄袭外国辞典…这些现状不能改变,无论是学术圈外还是圈内都不能满意。
  如果说,仅仅只需要改革的共识,问题就比较好办;但复杂之处在于,任何改革都预设了一种制度变迁的逻辑。制度既然变迁,就必然有变迁的成本;高明的学者开始衡量这种成本,于是乎,制度变迁势必牵涉资源的重新分配,资源的重新分配势必关及从事学术研究的原则,凡原则问题必然源自人的思想,而不同人的思想总是在某种“文化”上达成一致。于是,这制度变迁的最大成本,据说就是文化的沦陷;如果我们一直是刀耕火种之徒,或者往脸上抹石灰的澳洲土人,这就没什么问题。可我们偏偏是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据说我们有历史的时候美利坚还没有地理,据说我们已经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最可骄傲的文化;这样一推论,学术界的改革和思想的创新,就严峻起来。
  按照季羡林先生的看法,北京大学已经是世界一流的学府,不存在如何成为一流的问题。甘阳先生则认为,北京大学必须走一条学术上的自产自销之路,才能避免成为西方的文化殖民地和西方大学的附庸番属。在这样强烈的自信和自尊面前,我们即使有不同的意见,也不知如何开口。如果争论仅在于学术制度的改革本身,即如何提高北京大学学术研究的水准和参与国际间学术交流和创新的竞争力上,事实的明确几乎无需辩驳。我们只需问,有哪一所大学的教授公开讲座需要经过国家安全局的审批,有哪个世界一流大学的所在国政府会把年度社科基金的重点投放在对执政党施政口号的研究上。我们尚可扪心自问,有学术自由的大学和缺乏学术自由的大学,何者更容易产生出世界水平的学术成绩。进一步可以问,一个世纪以来,举凡国际学术界的自然和社会科学成果,杰出思想的贡献,有多少在那丰碑之上可以签署中国人的名字?
  然而有些学者永远不会这样看问题,因为他们有一柄“文化”的权杖在手,就执掌了辨析真理的生杀大权。谁说中国人没有学术贡献?那是洋人不了解我们的文化。这样推论,我们需要做的,不是跟在洋人后面跑,而是等着洋人来理解我们,或者,强迫洋人来理解我们。照此逻辑,洋人或者是待月西厢的崔莺莺,或者是深度受虐狂;说实在的,五千年的文化确实博大精深,不要说金木水火土,仁义理智信,就是女人的小脚,臣子的膝盖,镂花的鼻烟壶,我也相信足以把只懂代数几何的洋人吓一大跳。
  然而我是个中国人,我不会为自己国家的这种文化吓一跳。在我看来,这种论调的最荒谬之处就在于,它不是从问题本身出发,而是引入了一种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权力为自己辩护。权力是件好东西,不但可以使自己在任何问题上理直气壮,还可以增强民族的自信力,自豪感,使我们永久地立于世界民族的不败之林;然而这终究是一种鸦片,幻想无论如何美好,到底经不起现实的轻轻一击。离开现实世界,我们可以永久地安慰自己,这只是不同的文化而已,世界只有一个,在这个世界上的生与死,创生与蜕变的事实无法更改;但文化却可以有多个──基于一种实用的人文主义的文化相对观,我们是和他们平等的共同体。
  我谈到了文化相对主义,下面自然要谈谈一种平等的伦理。平等的伦理按其出发点不同,可以分为多种。比如说,在洛克先生那里有一种基于财产权的平等,在自由的市场中,1块钱和100块钱按其数量比例的多寡,享有各自不同的权利,100块钱的权利当然比1块钱来的大,所以社会对100块钱的认同高于1块钱,不然就会导致交易秩序的混乱;虽然社会不妨碍你去扩大自己的财产数量,但是每个人天然禀赋毕竟有差异,也许开始是相等的1块钱,几个回合下来就差得多了。由于这个事实,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对基于财产权的平等一直颇有微词。另有一种平等,是基于普遍人性或自然法的平等,据说,人生来自由,天然地享有一切平等的权利。但人性毕竟不是恒久不变的,等到有朝一日作奸犯科,很难说人们还主张保留他所有的平等权利;但善是一种美德,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依然主张罪犯在其个体的基本权利和价值认同上,和一般人并无区别。我们看到,不管是基于财产权的平等还是基于自然法的平等,强调的都是一种起点的平等,这好比大家都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待发令枪一响就千差万别了。
  从这种起点的平等,我们可以自然地推论出学术研究中的平等原则,那就是理性的平等。比如说,假如我有一天突然遇见了纳什教授,和他聊一聊博弈论中的均衡问题,我于是对他说:“纳什均衡完全是nonsense”。基于理性的平等原则,没有人可以在这个时候否定我。如果纳什先生有兴趣和我作严肃的学术探讨(我很怀疑这一点),三言两句之下我会发现,我绞尽脑汁想出来的诘难,在纳什那里根本不成其为问题,而他很谦虚且很不自信的三言两语,我却毫无能力理解──只有举手投降,颜面扫地;然而我却没有理由对纳什先生不满,这就是理性的平等。
  如果我不幸是一个文化相对主义者,我还有一种更高明的平等伦理,这就是根本不管纳什说些什么──我不理解他,他也不理解我,仅此而已。既然上帝为我们造好了巴别塔,凭什么要求我的话语要转化成他的话语?难道我们的价值上仅仅只有“真理”这一个维度?我虽然不懂博弈论,却拥有了更高明的文化,这是民族的更是世界的,是普遍的,超越的,天人合一的精神,比你们早了几千年,难道有理由为此羞愧吗?
  在我上述列举的诸种平等的伦理之中,只有这种基于文化的平等,不是起点的平等;相反,它是一种无视事实,把任何差异用蛮力拉到一条线上的平等。如果我拥有更高强的智慧,我还另有一种伦理,就是用武力把纳什先生打倒,或者限制他的自由,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这就是基于权力的平等。中国知识分子一贯不缺乏运用这种平等伦理的智慧,我们当然也可以看到,这与其说是一种平等的伦理,不如说是一种平等的实践。
  我当然不是在说,我们在文化和学术的智力上,在经过起点的平等之后,现在和洋人已经产生了事实的不平等了。我从来不怀疑中国人杰出的头脑和做出学术贡献的能力,即使在现代,我们仍然可以有陈省身,陈景润这样的大师值得骄傲。我只是想说,在我们的传统里,从来就不缺乏堂而皇之地压制学术自由和创新的伦理,我们在一种同型的制度里已经复制了太久,几乎就要忘了人与人还可以在理性上平等。我们的文化是足以自豪的,但我们已经像吸食鸦片一样吸食了几千年,并且现在还有思想界的领袖人物站出来说,我们应该继续吸食下去,直到把所有事实的差异全部拉平。鸦片可以与人的,毕竟只是幻觉而已。文人偏好鸦片,是因为文人常常沉湎于幻想。据说英国大诗人柯尔律治就是这样日耽于鸦片,在强烈的迷幻中写下了《忽必烈汗》这样的千古华章。我们毕竟不是诗人,我相信甘阳先生也没有要作诗人的志向;所以鸦片到底还能够给予我们什么,就值得深思了
发表于 2004-2-28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谁教中国这么多人,这么多年的 历史呢,特别是在孔老夫子的“仁义理智信”的教唆中培养了这么多的 接班人,我们中毒已深,早就不能自拔,现在更难说,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更不说戒掉这个瘾。不想,我们这个瘾没戒掉,又一下子染上另外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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