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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马加爵“绝命书”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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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四叔、十四婶:

  你们好,本来这封信我在3月10号的时候就乡写了。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今天是3月16号了,我是在海南省三亚市看守所写的。发生这种事情,肯定给整个大家庭带来了很坏的影响,但是对不起的话我再也讲不出来了。

  收到这封信后我希望你们立即向我的父亲母亲转达我的意愿——劝我的父亲母亲不要再理我的事了,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他们二人。因为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我知道在父母的心中,无论我长得有多高、有多大,我始终是小时侯的“十二”。但是我真的变了很多很多,一个人从思想上变坏是不可救药的了。我真的希望父母不要再理我的事了,至于尸体、后事之类的,就由政府处理得了,总之,越省事越好,骨灰之类千万不要办,我这个人是从来不迷信的。

  十四叔、十四婶,我真的是有很多话想跟你们讲,我对你们家对我家的帮助从来就是很感激的,在我的心中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只不过我这个人动情的话历来就讲不出口,连信都很少写给你们,讲起你们对我家的帮忙,我可以回想起许多,比较大的事情很多,小的事情就数不清了。要知道生活看似平常,其实生活中可以发生很多小事,比如你家和我家的日常生活中就有很密切的联系,一些小恩小惠,过后就很容易忘记,但是我知道,很多事情看起来小事一桩,但是如果没有你们家的帮忙,我们家做起来就会有困难,甚至行不通,对于这么多的帮忙,我不想细举,但我不会忘记,我哥更不可以忘记。虽然讲同个大家庭,亲兄弟之间相互帮助是应该的,但是能做到也不容易。看看我们村其他家庭的情况就知道了。

  我想起了我读大一的时候十哥给我的一封信,写的是对我的鼓励,对我的安抚,信中他对我的称呼是“弟”,我真的是热泪盈眶,那一刻我想起了许多的往事。我想起了和十哥一起去原来陆村附近的果苗园找果苗,我找到了一棵桃树苗。回到家后,我父亲不让我种树在家里,十哥就说“给我吧”,但是我把果苗折断了,我记得当时是在我家楼顶上,当时隔壁“坏六”家还没有起楼,我们都还小,十哥可能早就不记得了,但是有一次我跟十哥打架,他鼻出血,我把他推倒在十六叔家门前的一堆沙上。我还记得我和十哥、十三等好几个小孩去住在赵村的萍姑家玩。萍姑很疼我们,让我们各选一个玩具回来。我跟十哥同抢一个玩具车,最后还是归我了。这些都是小时侯的事,以十哥开朗的性格早就不记得了。后来十哥去钟乃逸姑丈那里读书,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了,长大后十哥有他在宾高附近的好几个哥们,但是他还是很关心我。有一次十哥拿了他的几件八成新的衣服要送给我,但是我拒绝了他的诚意。有一次十哥邀请我去他房间一起玩飞镖,我去了,但很拘束。其实很多时候我跟十哥在一起都很拘束,不能放开自己。事后想起来,我真的感受到了十哥的那份厚厚的友情。我跟十哥的年龄很接近,他一直想跟我做好兄弟好朋友,但想必十哥一直很无奈。对一些事情你只能是无奈,别无他想。我想我跟十哥之所以不能作一对真挚的知心朋友,是因为我太自怜。直到上大学之后,一个农村小穷人见世面了,长见识了,也就开朗多了。才有了深深的悔意。“人穷志不穷”这句话从小就读过,但是我一直没有将它引进到我的信念里。

  八妹很懂事,对我家的感情是很好的,经常过来玩。没嫌弃过什么(我说这句话是显得见外了)。记得七姐以前是经常到八妹那里睡的,我家来人的话就更不用说了。一到晒谷的时候,那谷往往是放到八妹的房间,人睡在里面肯定是蛮难受的。但八妹从来都没说过什么,晒谷时如果遇到下雨,八妹、十四婶、十哥都会急忙赶来,扫谷、装谷、张口袋口等事做完后,皮肤都会很不舒服,连我都会经常偷懒,但八妹即使下雨也会来帮忙。当然,这些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想起来总会有一股暖意。我上大学以后八妹给我写了好一些信,但我都没有好好地回信,真的很对不住她,不知她会怎么想。想起七姐在家住的那几年,我觉得就不得不感谢八妹,是她给七姐排遣了很多寂寞,真的多谢她了。

  九哥对我家也很不错,有了什么事也是会热情帮忙的。想起2000年的时候,九哥陪我去南宁,对我真的很好。那时我什么都不懂,真的多亏了九哥。有一个假期,我回去后得知九哥在学修摩托车,我真的好为他高兴。因为我想象中干这一行是很赚钱的,而九哥有什么学不会的呢?!(新华社王英诚、赵叶苹整理)
发表于 2004-3-1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想说些什么?很散,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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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7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phicy at 2004-3-17 01:38 PM:
他想说些什么?很散,不理解.

人之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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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7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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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7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之将死,其言也真。

或许他丧心病狂,或许他罪大恶极,但是在这一刻,他大概是觉悟了。

他知道愧疚,他知道后悔,但是他已经再也没有机会。

人总是错过之后才会顿悟,总要为做错的事情付出代价,他在用他的生命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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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7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叔....-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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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8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十四 at 2004-3-17 08:44 PM:
十四叔....-_ -


呵呵,这么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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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8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之将死,其言也散,况且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大恶人。苦的可能就是他的父母家人吧,希望国内的媒体不要让这些伤心的人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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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8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十四 at 2004-3-17 08:44 PM:
十四叔....-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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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8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靓汤蚊半 at 2004-3-18 01:30 AM:
人之将死,其言也散,况且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大恶人。苦的可能就是他的父母家人吧,希望国内的媒体不要让这些伤心的人难做...............


他还不够穷凶极恶啊??
一天杀一个,连杀四个.尽显职业杀手本色.
还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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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十楼。
一封信就把八楼你泛滥的同情心激发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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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是想做马同学那样的事情

我肯定先写个信探讨一下中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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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
同情四个受害者
也同情马加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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