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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vid当当

想说一些事实(只是就事论事,无关人员看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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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捕蛇者说 于 2007/3/20 13:21 发表


你是要我不讲道理么?



据说有个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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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比较喜欢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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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发表于 2007-3-20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不接陌生电话, 因为之前被陌生号码骚扰
2.LZ你不是PM我留下电话号码的水友其中之一
3.我什么时候有给LZ你我的电话号码
4.你没有在报名帖中明确表示你会来参加聚会,  每个人都学你一样临时参加, 那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 本帖最后由 J 于 2007-3-20 1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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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69式姿势终于出现了


本人对本贴的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但非在必要情况下不做解释,本人并未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结论全凭读者根据自己的逻辑推理与判断力决定,而逻辑推理与判断力决定于个人的社会经验与意志力,本人并不承认在文中有心理暗示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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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解释得很合理~~~甘LZ应该无野好讲啦~~乖~~静鸡鸡收皮~~继续拍你的砖~~

[ 本帖最后由 wool王 于 2007-3-20 1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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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心平气和点啦
不喜欢大家这样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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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些个人观点:
第一。假设LZ所描述均为事实,那么我个人推断与LZ推断基本相同。
第二。从道理上来说,LZ是后院的一员,她们无权拒绝LZ参与以后院名义的聚会。
第三。从情理上来说,我支持她们,因为就我个人观点,LZ在后院的形象会遭到大部份人反感,当然现实跟后院差别很大。至于是否会造成不快,以及是否有造成不快这个很难统计,因为就大家都成年人来说,在公共场合发泄自己不快的可能性极低,更多的可能是心理上的不快以及过后的发泄。
第四。就我个人来说,不会欢迎也不会反感LZ的参与。

[ 本帖最后由 gdut_stu 于 2007-3-20 13: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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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 于 2007-3-20 13:33 发表
1.我不接陌生电话, 因为之前被陌生号码骚扰
2.LZ你不是PM我留下电话号码的水友其中之一
3.我什么时候有给LZ你我的电话号码
4.你没有在报名帖中明确表示你会来参加聚会, 聚会当晚是订位的, 每个人都学你一样临 ...


1。当天晚上是水友聚会日,你应该明白那是水友的电话,你不接电话说明你从来没有放诚意在后院的聚会上,一个只为自己的骚扰电话着想的人我想应该不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组织者
2。我有跟贴说我要去
3。全后院的水友,只要我认识的,我都有电话
4。我在报名贴中明确用MJ表示我要参加,就算你不知道是我,应该为我所明确表示的参加的两个MJ留下两个位
5。聚会当晚是订位的是由你说的,聚会有门槛,你应该学会放下你的架子,不要认为自己搞的聚会有多高级,这是后院的聚会,不是由你说了算的
6。既然说是有订位的,为什么木马女在我的电话中只字未提,如果是有订位的话应该告知我,而不是让我做无谓的等待
7。你和木马女在订位问题上有矛盾,总之你们有一人从一开始到现在是在撒谎,也就是到现在为止,你们还不老实,麻烦你们无论做什么事拿出点诚意来

[ 本帖最后由 捕蛇者说 于 2007-3-20 13: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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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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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睇吾明LZ点解仲甘执着~~

讲得甘×婉转你睇吾明~~~甘直接D同你讲~~~很多人不like你~~~不喜欢不想你去~~~就这么简单~~~讲甘多×野做乜遮~~

如果仲吾明~~~得闲睇下旧报纸~~或者了解下香港娱乐圈有个叫“蔡枫华”的~~~相信你就会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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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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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Ta 于 2007-3-20 13:57 发表
4。我在报名贴中明确用MJ表示我要参加,就算你不知道是我,应该为我所明确表示的参加的两个MJ留下两个位

如果你用10个MJ留言,是否又该留一围桌给你?


我这个MJ定两个位,一个我和一个M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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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发表于 2007-3-20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后院只有你一个对聚会有意见, 为什么你就不自己好好反省一下才来质问我们呢?
而且搞聚会我们是有偿劳动吗?明显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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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ool王 于 2007-3-20 13:58 发表
顶~~~~~~~睇吾明LZ点解仲甘执着~~

讲得甘×婉转你睇吾明~~~甘直接D同你讲~~~很多人不like你~~~不喜欢不想你去~~~就这么简单~~~讲甘多×野做乜遮~~

如果仲吾明~~~得闲睇下旧 ...


我一向做事好执着,反正我有的系时间,我会一直搞我的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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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 于 2007-3-20 14:05 发表
现在后院只有你一个对聚会有意见, 为什么你就不自己好好反省一下才来质问我们呢?
而且搞聚会我们是有偿劳动吗?明显不是


我就质问你,我现在怀疑你在聚会有贪污公款的行为,希望你马上公开帐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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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LZ,我对你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抱极大的怀疑和失望,还要我们说得这么白吗?真的不知道的话,那你的自我觉悟可能是太那个什么了

本人对本贴的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但非在必要情况下不做解释,本人并未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结论全凭读者根据自己的逻辑推理与判断力决定,而逻辑推理与判断力决定于个人的社会经验与意志力,本人并不承认在文中有心理暗示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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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发表于 2007-3-2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捕蛇者说 于 2007-3-20 14:07 发表


我就质问你,我现在怀疑你在聚会有贪污公款的行为,希望你马上公开帐务


参加聚会的人不怀疑, 凭你一个没有参加的人来怀疑?请问你有资格吗?
而且聚会的钱不经我的手..不是我做核算的..你更加没有理由来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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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广工仔仔 于 2007-3-20 14:08 发表
LZ,我对你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抱极大的怀疑和失望,还要我们说得这么白吗?真的不知道的话,那你的自我觉悟可能是太那个什么了

本人对本贴的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但非在必要情况下不做解释,本人并未对任何人 ...


我当然知道结论是什么,我只是想找一个人出来负一下责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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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捕蛇者说 于 2007/3/20 14:05 发表


我一向做事好执着,反正我有的系时间,我会一直搞我的满意为止



甘我就只能送你两只字:有病~

兼且呼吁其他人54你同埋鼓励你继续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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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 于 2007-3-20 14:10 发表


参加聚会的人不怀疑, 凭你一个没有参加的人来怀疑?请问你有资格吗?
而且聚会的钱不经我的手..不是我做核算的..你更加没有理由来怀疑


作为后院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过问官方名义聚会的合法性、公开性与公正性,很难保证你没有利用聚会来中饱私囊,如果不是你核算的,就请那位核算的公开帐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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