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一名男子在出故障的ATM机上恶意取款17万余元,便以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2006年4月21日晚10时,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机取款的许霆发现了一个秘密,在他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却只被扣了1元。许霆心头一阵狂喜,先后以同样手法在这台“秀逗”了的ATM机上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一年后,许霆被抓获归案,近日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ATM机的失常诱使了一个正常的公民临时产生了犯罪意图。其实这只是对人性的一次道德考查——如果是各位,你是否会临时起意去贪图那因机器故障而带来的一笔横财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