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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国网民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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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不恐慌——对地震灾难及其损失,尽量保持镇定、克制的态度。
        二、不信谣——对地震谣言不要轻易相信,要从正规渠道了解灾情。
        三、不传谣——对来源不明的所谓地震信息和言论,不要传播扩散。
        四、不造谣——对地震灾难要冷静,不编造不散布毫无依据的言论。
        五、不盲动——对灾情进展要关注,但不要盲目跟风前往灾区现场。
        六、不悲观——对地震等自然灾害,不要产生地球末日来临的想法。
        七、不恶搞——对灾民要有同情之心,不要把灾情作为搞笑的题材。
        八、不冷漠——对地震灾难,不无动于衷,尽自己之所能援助灾民。
        九、不无知——对地震逃生好救灾常识,要积极学习,并告知他人。
        十、不谩骂——对地震带来的紊乱,不恶意谩骂,不草率厘定责任。

外加个人建议:
1、这几天尽量不要玩游戏,以表达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2、少吃点宵夜,早点睡觉,把省下来的钱捐给灾区的人民。
3、不要随便转发没经证实的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从而给国家添乱。
4、对于Q群上面或论坛上别人转发的假消息,如果自己知道事情的真相,请出来澄清下,这样对也算是为灾区作出自己的贡献。
5、现在学校里面的一些团体在组织一些为灾区人民的捐赠活动,可以把一些自己不需要的物品捐出去,或者你有多余的钱的话,也可以买些新的物品来捐献,但由于我们现在不知道灾区真正需要什么,还是捐钱好点。
6、暂时就想到这么多,请大家在下面继续补充。我也会时刻跟进,把大家好的建议添加进来。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lyz8013 于 2008-5-18 23:35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5-18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请各位辟谣,如看到有人转发或询问可辟谣:

欢迎给出好的建议,同学支持转发!
转贴:请各位辟谣,如看到有人转发或询问可辟谣:
关心灾区情况的朋友可以打开收音机或手机,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网站为www.cnr.cn,您也可以使用手机,打开移动梦网,网址是wap.i139.cn,两者都是24小时四川地震灾区情况直播,汶川救灾专题,并有专人值班,有专人回复提问。其中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送短信的电话是10669500168,移动梦网发送现场图片的短信号码是106580007895。

以下为有关救灾情况的提示,请朋友们互相转告:
1、AB血型目前各血库已经不缺,现在是预约献血;
2、空降兵死亡的是假新闻,目前救灾部队没有一人牺牲;
3、惠州三中的假装捐款的帖子是个误会;
4、温州火炬手没有捐款的也是个误会;
5、寻找亲人的两条信息(某高中学生,父母病危),已经找到其人;
6、明天下午四点有记者会;
7、目前灾区最缺的物资一个是帐篷,另外一个是消炎药和狂犬疫苗,如有消息,请联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
8、捐赠大批物资的热心朋友可以联系所在地民政局、民政厅、慈善会、红十字会;
9、捐款的热心朋友请在汇款时,让银行柜台人员帮忙核对捐款帐号;
10、如收到利用灾区募捐的诈骗短信或看到任何社会欺诈,可拨打所在地110报警;
11、有意参加救灾的志愿者请先联系您所在地团委,目前灾区需要的是专业人员,例如心理治疗师。目前灾区缺水、缺食物,成都团委郑重建议外地志愿者不要私自前往灾区,以免增加灾区负担。目前所有各地派出的志愿者都是自己负担所有费用。
12、有关收养灾区孤儿,四川民政局的建议是不要要求孤儿的年龄或样貌,目前灾区失去家庭失去亲人的孤儿老人很多,请外地热心的朋友收养、照顾和帮助最需要者,例如伤残儿童、孤寡老人等。目前收养孤儿的条件是:收养人年满三十岁,有收养意愿和能力,并征求被收养儿童的监护人同意,如被收养儿童超过十岁,则必须征求其个人意见。请有意收养的热心朋友与您所在地的民政局联系,您同时可以联系成都民政局,联系电话:028-84423064,028-84423065。
13、移动公司给予12号以后至31号到达灾区的手机漫游用户减免费用,如手机已经没有费用,不会停机;
14、通过手机发送捐款的1069999301,移动公司将把扣除的费用直接转给灾区,发送图片给移动梦网106580007895的费用也一样。
15、铁军已经联系上,并救出2000名村民。

请看到此帖的朋友们相互转告,谢谢!

[ 本帖最后由 lyz8013 于 2008-5-20 1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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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GC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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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0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举国哀悼四川遇难同胞之际,我们更要做一个肩负责任的人,为国家的安全稳定做出最实际的贡献,请遵守以下约定:
  1、不转发有遇难同胞遗体的图片(请尊重逝者);
  2、不转发有损政府形象的言论;
  3、不转发类似于加q币或头像转红的信息;
  4、不转发谩骂、讽刺未捐赠者或捐赠数额较少的企业或名人的言论(捐款不分多少都是一份爱心);
  5、鼓励转发官方公告的信息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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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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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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