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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去记住时间的无非就是那么两类人:担心时间很快就过去,并不想它就这么过去;唯恐时间走得太慢,并渴望它可以快些走至尽头。二00八年三月五日八点钟,然而,我想的并不是关于时间———世界上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刻意去逃离另一部分人所为他们划分的行为类别,尽管没有人说这种划分已定为规则,但毕竟是有人,很大一部分人甘愿走到这规则的某个部分的,虽这样也不见聪明。若干年前的我甚是喜欢某些规则——把习以为常的事情划分为某种可选择的规则,并满怀自信地选择,并仔仔细细的履行,总会让人有种作为“绅士”的乐趣。即便是二00八年三月五日八点钟的现在,我也不住要怀疑:如果我一如既往地以这一刻作为时间过于快或过于慢的参考点去生活,很多年后,或者也不用那么多年后,我会不会把那所谓的参考点记住,并满脑思绪想些什么。
早晨,写些什么好,才刚开始呢。
雾气熏得阳光不自信起来,站在阳台上伸手所触及的光子也无所谓纯洁。有个很奇怪的想法,既然某个光子走了这么遥远的路程才落足于我的指尖,它为什么不长留于我的指尖,难道万物,哪怕是光子也好,也不是想有个一辈子的归宿么?这个想法是有点可笑——本来,把世故人情强加在无生命的物体身上只是一种天真,不算是一种理智,这就是我不喜欢唯物论的理由了——总是把人类尚未被进化剔除的天真,纠正为人类的进化方向,理智。
昨天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一本是川端康成的《雪国》,另一本是春树的《寻羊冒险记》。对于川端康成,他的《伊豆的舞女》已经欣赏过,《雪国》则是钟老师每次见面必敦促我阅读的,此次借此书,或多或少是为了与老师见面时多一些话资,少一些啰嗦。然而春树的《寻羊冒险记》则不然,是我走进图书馆那一刻突然想到要看的——每每想到要读春树的书的时候,为什么总会是有些仿佛从《挪威的森林》里面临摹下来的伤痛,然而这种伤痛我却欣欣然惦记着。
于是,我捧起《寻羊冒险记》,拖出椅子到阳台上,在阳光下读春树。
这就是我的二00八年三月五日的八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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