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一段时间看到有人因带异性回宿舍而被处分,心里觉得有点不理解,觉得学校太不仁道了。但是现在才开始体会学校的苦心。
我宿舍就有个舍友,最近刚交女朋友。他就整天在宿舍炫耀,讽刺我们的单身一族。然后,他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女朋友带到宿舍,两人无比亲热,让我们这些单身族看着眼红。而留宿嘛,当然是家常便饭。
我实在不爽,提醒过他几次,劝他不要经常把女朋友留宿在我们宿舍。但是他根本就当我的话作耳边风。我真的好想好想找个机会,趁他和他女朋友在床上熟睡时偷偷向宿管投诉他。但是——你知啦,一般地说,如果你不是得罪老师的话,“初犯”往往只是检讨了事,根本不会处分。而一旦让他知道是我“报串”的,后果不堪设想!
我想问问各位(我想应该有人做过“报串”的事,实在不想让人认出身份的不妨用马甲回答),如何投诉才能:(1)立即让他受处分,而且是重处分。(2)尽可能不让他知道是我干的好事。
由于舍友死性不改,我已于2008-7-11将此事付诸行动。详情请看67楼。
[ 本帖最后由 道格拉斯 于 2008-7-12 02:09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