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后院

 找回密码
 加入后院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635|回复: 15

意识形态的差异直接伤害了感情(其实我很不开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29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直在想一个方式,即不伤害父子感情,又不让我要经济上背一个大洞,但没有,因为这是意识形态的差异,恰恰的,这在我的原则问题上
1.我不可能为我老爸而活着,也不会为他心爱的老婆而活着
2.我老爸不可能支配我
3.我的钱不可能给他老婆用
于是,不可调和,父子反目

[ 本帖最后由 Mahome 于 2008-9-29 13:55 编辑 ]
发表于 2008-9-2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LZ不是被禁止发言了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互相体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9-2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LZ應該多D同屋企人溝通下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9-2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脚冰凉 于 2008-9-29 13:03 发表
LZ不是被禁止发言了么?


欢欢,你认为有人禁止得了我么?
老管也不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1,尽孝是你的义务,即使不是义务也是一种道德,你给了赡养费,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2,也许他不够爱你,但他还是你老爸,没有他就没有你,做人不能忘本
3,以后你儿子不给钱给你你该怎么办?

尝试去包容吧,毕竟他还是父亲~

如有得罪敬请原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TBAG哪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武 于 2008-10-1 03:11 发表
1,尽孝是你的义务,即使不是义务也是一种道德,你给了赡养费,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2,也许他不够爱你,但他还是你老爸,没有他就没有你,做人不能忘本
3,以后你儿子不给钱给你你该怎么办?

尝试去包容吧,毕竟他还是父亲 ...


1.在我的世界里,如果没有生存的空间就没有道德,是他先不给我生存的空间
2.我还多么希望没有我,我是一个痛苦的灵魂,如果给我选择,我宁愿不生存在这个世上
3.我从来不会指望我的儿子给钱我,至少,我不会把供儿子读书当成一种生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大家的意见还是丝毫没动你的初衷啦. 或者过段时间等你冷静了就会承担起那个义务吧.毕竟家里也供你读了那么多年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也许想得偏激了点?毕竟是亲人,,,没必要搞到甘僵吧?试下同你父亲好好沟通下,,,可能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泉水 于 2008-10-1 13:44 发表
这么说大家的意见还是丝毫没动你的初衷啦. 或者过段时间等你冷静了就会承担起那个义务吧.毕竟家里也供你读了那么多年书.


我自己的老婆还没有养,不会养别人的老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知你当事人的压力绝对系大过我地,起码系我地想像的十倍以上..

呢个时候,就更应该清醒...

你都出来做也啦..你有你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无论你点决定,你都必须要做个 决定..

决定分三种:一种系错的,一种系对的,最差的系冇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脚冰凉 于 2008-9-29 13:03 发表
LZ不是被禁止发言了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后院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告业务Q|工大后院 ( 粤ICP备10013660号 )

GMT+8, 2024-5-19 11:33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