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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遐逸 于 2008-12-21 00:56 发表 
原来,我所挑战的,并不只是那些姑息养奸的“沉默的大多数”,而是本已形成的利益集团。
对一个已经互相熟悉的团体,并且只帮亲不帮理,只挑我的错,而从头到尾都不考虑也不看一下我的当事人是否有错。
所有的矛头都是指向我。
这些矛头,要么是冷嘲热讽,要么是站不住脚的瞎说,要么是恶意地扣分。
原本希望在后院能够找到一丝公平与民主,看来,我是高估了。
若早已知道,水区是这样的一个地方,我何苦来这里?
就如我早已知道,官场是黑暗的一样,我断不会去考公务员。
我拿那些优秀的女子来企图说服他们,原来,真的是一种错误。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民无审美,奈何以美物诱之?
甚至,就连水区官方,也只有开水江沉默不语,而其他两位多多少少也呈现出倾向我的对立方。
阿敏的中立,甚至无视本帖讨论的内容,这也令人着实感觉到最大的悲哀。
本尊忍唔住讲几句:
1、LZ是否有发现,跟帖的同学都没有说littleonelittle是对的,多是说LZ “过分认真",小事化大。
换句话说,就是littleonelittle的确有错的地方,但未至于要被讨伐!
2、请问LZ是否仍然觉得自己被扣分完全属于无辜?(指被littleonelittle扣的)
3、不要以为 扯上一些大道理就可以加重自己的分量,引用某些古语就大义凛然。
就如某人在公车上,不慎踩了LZ一脚,没有道歉,但LZ就指责、大骂,甚至乎要报警,验伤索赔,
高呼:非礼莫言,非礼莫视,非礼当然也莫踩!孔夫子没有教你麽?
继而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N条第n点,蓄意伤害他人身体(财物),视情节严重,应判处a年~b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民法》第.....
虽合理,但不合情。
5、阿敏作为最终管理者,当然必须中立!
其跟帖中也有回复说:
原帖由 admin 于 2008-12-20 21:2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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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投诉请在居委会说明具体事由,或直接PM本ID,否则不会处理任何事务
要投诉就去居委会,不要在水区吸引眼球。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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