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后院

 找回密码
 加入后院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q465122281

[投诉] 投诉只处理ramboli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LZ讲的好!我觉得堵不如疏,高层要么就不出来,一出来就禁言,是否有从新人的角度想过!我看到的就是多次顶贴,被扣分,不服,相互攻击,然后搞的满城风雨。没啥意思。高层就不能找当事人私下调和?工大学子还是容易沟通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9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设一个每天被扣分上限,按级别去设,达到被扣上限时,系统发条警告信息,不知是否可行?加分就不用设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zhudou,只看到回了个“当事人出现”
麻烦你睇清楚距对我既PM内容,一句“BT”,一句“唔怕雷劈?”如果LZ认为距甘样系正常既话,我无野讲!!我对距既扣分理由已经讲得好清楚,系“恶意顶帖”,我觉得已经表达到我扣距分既原因了。至于你搬出来既版规,已经有人列出证据,我唔再讲。再加上,何谓“恶意”?哩D主观既野争来都无谓。总之,我觉得,我扣距分无错!
    最后要讲既系,因为版主禁左距言,所有既矛头、指责就指向曾经扣距分既人,净系针住扣分同禁言来讲,大家系咪已经淡化or忽略左距俾人扣分既原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10-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9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查了ramboli的详细扣分情况,除会员“阿爪”的50分扣分存在违反积分规则之外,其他会员的评分行为尚属于正常范围内

处理结果:扣除会员“阿爪”相应积分,仅作为一次规劝作用;而ramboli被扣除的积分早已由本人加回,故不再另行处理
同时由于期间会员ramboli发送粗口辱骂短信息,这是后院绝对不允许的,由于新人初犯,禁言2天处理

相关积分制度请参考下面链接:关于后院扣分加分的制度说明


不管目前后院积分制度多么不完善也好,制度就是制度,一天还没更改一天就得生效
扣分加分并不属于后院管理行为范畴,而属于会员自主评价行为
只要不违反相应积分规则,希望大家能够宽容对待,不管是给予者还是承受者,有任何事也不至于发展到相互针对的状态,好言几句不会让自己缺斤少肉...
出现违反积分制度的行为只要在居委会或向管理人员举报投诉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9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出来,结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9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太没气度,对别人发言不顺就扣分,我颇为看不顺。

建议扣分功能只在版主及管理员保留
邪433 发表于 2009-10-9 12:26

严重赞同

但是有些人死鸡撑饭盖,不知道是下不了台还是厚颜无耻的以为自己永远都是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0 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得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0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人不怕被扣分~~~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2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尝试一下版主或管理员只可以扣分不可以加分

而普通会员只可以加分不可以扣分吧!!!!!!!!!
冰山俊男 发表于 2009-10-9 22:09


这个很不错的建议,因为目前太多管理层的ID利用职权之便疯狂养马甲,以求形成草木皆兵的大军之势,一有争执涉及其中,马上搬出所有的高级马甲,群起而攻之,不杀个片甲不留就不爽。

后院能留住老人是好事,但是失去真正的新人的话,就很可怕了。

现在注册的很多新ID其实都不是新人,都是马甲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不错的建议,因为目前太多管理层的ID利用职权之便疯狂养马甲,以求形成草木皆兵的大军之势,一有争执涉及其中,马上搬出所有的高级马甲,群起而攻之,不杀个片甲不留就不爽。

后院能留住老人是好事,但是失 ...
头蚊子叮 发表于 2009-10-12 09:00


好奇是哪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后院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告业务Q|工大后院 ( 粤ICP备10013660号 )

GMT+8, 2024-4-29 20:51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