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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校长:
我是龙洞校区的学生。我想向您反映本校区图书馆的一些问题。
我们的图书馆自从更换了新的电脑管理系统,允许同学们带书包进内自修,大大方便了勤奋好学的同
学。可是,也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每隔两三天就会出现有同学将未借的书放在书包带出,然后系统的警
报就响。我就是其中之一。这个情况就是在我向图书馆的主任检讨时,主任告诉我的。我现在是大二的学
生,来这里也有两年了,不知去图书馆多少千百回。这一次终于粗心大意。主任说他信我是无意的,但要
按规办事。要我按书价的两倍钱,这是按违规处理(不是按偷书)。那书原价20多块,双倍就要50块,是
我整整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我对自己的粗心大意是要负责的,但赔钱让我觉得好难受。斗胆说一句,这种
规定似乎不太合理。
首先,每隔两三天就出现这样的情况,说明这太频繁了。是同学们太粗心大意了,而不是真的有人想
偷书,总不可能我们学校的同学有那么多心术不正的吧。再说了,谁都知道图书馆的系统是会响的。真想
偷书的人恐怕会撕下书的条形码或者封面封底的。对这种人当然要严加处理。但是对无心的同学处于罚款
,不太好吧。现在的书都是十多二十块甚至几十块,还要双倍。我去检讨时,就发现还有三个同学和我这
样粗心大意。看来,主任说每隔两三天就有这样的情况真是一点都不假。
其次,这种处罚方式根本没有起到作用。 当然,我经过这次教训,以后肯定会小心,但其它同学肯
定不会受我任何影响。如果真的有警醒作用,就不会每隔三两天就出现这种情况了。既然没有起到应有的
作用,为什么还要这样呢?况且这个规定并不为多少人所知,我也是现在才知的。学生手册上说,如果弄
丢了书要按6倍来赔或者买回一样的书,为什么没有损坏东西还要双倍赔钱呢?
第三,为了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和同学们借阅方便,确实应试采取一些相应措施。但我一时半刻也想不
出什么好方法。但实践证明那个处罚方式绝对是不可行的。
最后,我有点怀疑那个处罚方式是否合法。如果有小偷,想必学校会交到相关部门。但对那些不是小
偷也没有损坏东西的人,按违规处于罚钱,总不合情理,好像要对上课不守规的同学处于罚款一样。我没
有查阅相关法律,不敢断言,只能猜测而已。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和意见,希望得到答复。
此致
敬礼
200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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