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后院

 找回密码
 加入后院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888|回复: 18

让老婆幸福死的保证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谨以赤诚之心,在此立此誓言:结婚之后,工资奖金全交,剩菜剩饭全包,家务杂活全干,一切以太太的话为最高宗旨,遵循2条原则:第一,太太的话都是对的;第二,即使太太错了,按照第一条执行。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宣誓人:XXXX

2007年12月12日12:00


附件一:

01.老婆用餐时要随侍一旁,舀汤盛饭,不得有先行用饭之行为。
02.老婆化妆时要快乐等候,衷心赞美,不得有不耐等候之行为。
03.老婆穿衣时要帮忙烫衣,提供建议,不得有冷嘲热讽之行为。
04.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擦背,不得有贪图私欲之行为。
05.老婆上班时要宾士接送,保镖护卫,不得有放心社会之行为。
06.老婆危险时要奋不顾身,慷慨牺牲,不得有贪生怕死之行为。
07.老婆很累时要笑脸相迎,按摩捶背,不得有沙文主义之行为。
08.老婆血拼时要勇于付款,多所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
09.老婆上菜时要赞不绝口,多吃几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为。
10.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抢被之行为。

附件二:

新三“从”四“得”
老婆出门要跟“从”
老婆命令要服“从”
老婆讲错要盲“从”
老婆化妆要等“得”
老婆花钱要舍“得”
老婆生气要忍“得”
老婆生日要记“得”


附件三:细则条款

1、 男方每月上缴生活费用为工资的70%,下限3000,上不封顶。
2、 男方另外支付100 0元人民币每月,供女方作为监督“男方是否有婚外情”的费用。
3、 女方享受每月打男方3次的权利,权利可以累计,年终用不完的打人次数,可以由女方提出折算成现金(如果你爱她,可以将打人一次的权利折人民币800元)。
4、 女方每周可以胳肢男方十分钟,男方不得反抗,女方可以随意挑选地点、时间。
5、 男方负责做饭,每天都要三菜一汤,一个星期内一道菜不可以重复两次以上,并负责收拾碗筷。
6、 男方要定期给女方买衣服,具体额度女方自己掌握,不过以一月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为限度。
7、 男方不得和女方争电视,并且家里只可以同时开一个电视机。
8、 男方不得与女方争洗手间,即使内急也不行。
9、 男方偷看其他美女被抓获,将被适当罚款,或者用罚跪方式抵补,时间由女方掌握。
10、 男方每天要夸奖女方漂亮三次以上。
11、 男方每月出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否则将被罚款,超过一天罚款300元人民币。
12、 男方每年至少带女方出去旅游一次,距离在2000公里以上。
13、 其他事宜,由女方提出,可以适当增减,男方无权反对,也无权提出异议。
14、 以上所有问题的解释权在女方!
发表于 2008-7-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这样女方很容易出轨耶

保持自己优势地位很重要~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太夸张了
说什么都没有实际行动上的贴心来的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又回到母系社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得救了,这还像个男人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可以做得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做吾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5想做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说的明显是为了先哄到手的。MM不要上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吾系我做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是夸张越是没人相信,LZ省一点吧,D女生会觉得很虚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男生,我也觉得很虚伪~~~
我有女朋友要求我这样做我会直接告诉她你飞了我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宣布 保证做不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母氏公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睇过,无兴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娶英国女王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我做成甘,跳楼死左区算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假了吧,肯定是表里不一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后院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告业务Q|工大后院 ( 粤ICP备10013660号 )

GMT+8, 2025-5-11 00:39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