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不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只凭感觉,不须考虑的,完全没有压力,没有责任,谁还会有空理会那是理智还是不理智? 爱字太重了,那让人想到“结果”这两个可怕的字,又让人想及一生一世,半生半世,自己今年多大了?还想及占有与失去,责任与自由的一大堆,说完全没有理智是假的。
当你明知是失去理智地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其实你已经走过了理智那一关了,当你认为自己很理智的选择了爱人的时候,那还不又是理智? 多扫兴吧~就是最擅长扫自己的兴的。理智并不代表对,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情人分手,那么多人离婚?一对夫妻,年龄相近原来不是首要,离婚的多半是年龄相近的夫妻。
如果爱人提出分手,数出一大串理由,厚道的说他配不起你,刻薄的弄出你百大罪状,那都是多余的,他爱完了便是爱完了,句号。 喜欢一个人倒是挺自在的,随意的,创造性的,感情去到哪里便哪儿,对不同的朋友你自然有不用程度的喜欢,不同程度的交往,碰上了很高兴,碰不上亦没什么,要是爱人呀,他不见你一天就疑云四起,忐忑不安,以你有限的理智或者糊涂去分析为什么。
不喜欢一个人了也没有什么压力,话不投机半句多,看人不顺眼也是只凭你的感觉,不需要分析,更不需要交代的。 爱的澎湃时没有理智,因为你实在太喜欢他了,澎湃完了你便自然有理智了,有点不喜欢他时便爱的不痛快了,愈来愈不喜欢他时便更加爱不下去了。
喜欢与爱,其实只是一线之间,每天爱他多一点必然是你每天喜欢他多一些,那又是感情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11 13:04: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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